信息來源:secdoctor
技術的不斷發(fā)展產生了很多新的事物,對于一個法規(guī)健全的社會,社會法規(guī)應該與技術共同進步。長期以來歐盟在對新技術產品的接受度與反應速度都走在前面,如今,又先人一步發(fā)布了《一般數據保護條例》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),為數據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據。
據了解,該條例在六年前就開始討論,經過四年的討論時間,在2016年4月14日,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這個條例,條例預計在2018年5月正式生效。該法規(guī) 包括91個條文,共計204頁,被業(yè)內人士稱為“最嚴格的”數據保護條例。未來, 在歐盟運營的上市和非上市公司都將遵守《一般數據保護條例》如果出現數據泄露事件,需要接受處罰。
根據新法規(guī),發(fā)現未報告?zhèn)€人數據泄露事件的公司將面臨最高相當于其全年收入2%或約8300萬人民幣的罰款;如果未經同意而處理個人數據則面臨相當于其全年收入4%或約一億七千萬元人民幣的處罰,均以較高處罰為準。
從條例本身來看,該條例不僅處罰嚴格,而且設計的責任主體也很高,不但覆蓋歐盟國家的企業(yè),還涉及在歐洲取得收益的企業(yè),覆蓋范圍十分廣。今后中國企業(yè)在歐盟市場要更注重自身數據安全保障問題了。